过了十来天,姚家惦记女儿,就买了点礼品,派人到潘家来看看。来了之后,潘公说:“她十几天前就回娘家了,你们怎么倒来我们这打听消息了?”送礼的人说:“我们家小姐根本就没回去,家里人不放心才让我们来的。”潘公说:“前几天因为说了她几句,她就走了,渡口有人看见她过河了,没回娘家,能去哪啊?”来送礼的仆人说:“确实没有回家。”潘公生气地说:“是不是你们家想要悔亲,反倒过来诬赖我们?”送礼的仆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赶紧回去跟姚家说。姚家夫妻俩一听很生气,认为是潘家逼死了自己的女儿。潘家则认为是姚家私藏了女儿,赶紧把儿子找了回来。于是两家都去了衙门告状。
来到衙门,知县一问,两家都说自己是原告。姚公说:“我女儿嫁到他们家两个多月了,我们心里惦记就派人过去看了看,谁知却说我女儿回娘家了,我们根本没见到人,一定是他们潘家逼死了我女儿。”潘公说:“渡口有人看见她过河了,再说如果是投河自尽了,也该有尸体吧,明明就是他们家把人藏起来了。”姚公说:“一个大活人,我们能藏到哪去?知县老爷要明察啊!”知县说:“人死总会有尸体,大活人藏也藏不住,是不是跟人私奔了?”潘公说:“我们家家规很严,她不可能有情人。”知县说:“也没准是被人拐骗了,或是藏在亲戚家。”既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知县也没办法,只能贴个寻人告示。姚家夫妻俩不见了女儿,每天以泪洗面。潘甲不见了妻子,只能隔两天就去县衙看看,有没有消息。家里的亲戚、休宁县的百姓也都知道了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