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盗窃动物
古人常讲“偷鸡摸狗不算贼,抓住最多打两拳”。因此很多人以为偷猫偷狗是小事,殊不知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尤其是现在一些宠物在市场上价格很高,盗窃者因涉案金额较大或多次偷盗,被抓后都将面临刑法的制裁。让我们看看下面两个案例:
案例1:2013年6月15日下午,王某为贪图小利将路边一条白萨摩犬偷到车上,被失主及时发现并将其拦住,失主电话报警,公安干警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经物价评估,该被盗狗价值1050元。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例2:2013年11月6日,广州从化市一名狗肉店老板邝某因到农村偷狗时被狗主人李某发现,急于脱身的邝某挥动手中的铁棍叫嚣:“让开,否则打死你!”李某因害怕走开,邝某遂开车向山下逃窜。几名村民闻讯后,便在沿途拦截,邝某仍对拦截的村民叫嚣:“不让开就撞死你们!”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由于邝某在盗窃过程中以凶器威胁事主,后又以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其行为已由盗窃转化为抢劫,触犯的不再是盗窃罪而是刑罚更为严厉的抢劫罪。最终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