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后,被告通用富士公司为原告李帅帅垫付医疗费71718.51 元、护理费2040 元、日用品费180 元、李帅帅家属住宿费800 元,另向李帅帅家属支付过现金4000 元,上述费用合计78738.51 元。
另查明,原告李帅帅系农业家庭户口。
一审审理中,原告李帅帅称,实习前被告工商学校对李帅帅作过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前被告通用富士公司也对李帅帅作过岗前培训,工作时发放了劳动保护手套。自2013 年8 月起开始操作折边机。事发前一晚是周五,李帅帅上晚班,因通用富士公司规定周六需要加班,李帅帅选择连着上周六的早班,但原先带教李帅帅的师傅不加班,于是李帅帅自己操作折边机。通用富士公司有其他班长在,可以指导原告。模具本来应该由班长来换,因李帅帅上卫生间后着急回来换模具继续工作,就想自己换模具再找其他班长帮忙换模式,结果在更换模具的过程中误踩了开关,模具上抬将李帅帅的手指夹断。平时师傅要换工作模式的话会切断电源调整模式再换模具。李帅帅认为自己尚不能独立操作机器。通用富士公司称李帅帅受伤时候可以独自操作简单的工序,且其他班长在场也与师傅在场一样指导;工商学校对李帅帅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工商学校则称不清楚李帅帅能否独立操作,工商学校确实对李帅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