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国民革命失败后,中共与国民党进行了长期的武装斗争,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并在苏维埃地区,开始了中国有史以来无产阶级领导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新民主主义教育实践,初步建立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新民主主义教育体系。
苏区教育的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从1927年10月创建井冈山根据地起,到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工农民主政府在瑞金成立,为苏区教育的初创阶段,此时的教育以红军教育为主体,办学形式多为教导队、随营学校和各种短期训练班。从1931年11月到1934年10月红军被迫长征,为苏区教育大发展时期,确立了苏区教育的基本格局并取得了重大成就。
(一)苏区教育的方针和政策
在革命与战争的艰苦环境中,为了土地革命的胜利和打破国民党的军事“围剿”,中共和苏维埃政府提出了“一切苏维埃工作服从革命战争的要求”,作为苏维埃工作的总方针。根据这个总方针,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与各项法令,统一规定了苏区教育的方针和政策。大会的《宣言》提出:“工农劳动群众不论男子和女子,在社会、经济、政治和教育上,完全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一切工农劳苦群众及其子弟,有享受国家免费教育之权,教育事业之权归苏维埃掌管”,“取消一切麻醉人民的封建的、宗教的和国民党的三民主义的教育”。《宪法大纲》第12条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以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为目的。在进行国内革命战争所能做到的范围内,应开始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首先应在青年劳动群众中实行并保障青年劳动群众的一切权利,积极地引导他们参加政治和文化的革命生活,以发展新的社会生产力量。”这些规定基本包括了苏区教育的教育权、教育对象、教育目的与教育内容,初步确立了中共在苏区的新民主主义教育的基本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