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框架”的观点进一步认为,新闻不是自然产物,而是一种客观现实的建构过程,并且是媒介组织与社会文化妥协的产品,具有转换或传达社会事件的公共功能。因此,新闻活动是一种“框架”部分事实、“选择”部分事实以及主观地“重组”这些社会事实的过程。在新闻媒介建构社会事件的过程中,媒介和受众都启动了主观地诠释“基模”,通过选择机制以强调(或省略)事件中的某一部分。也就是说,“框架”至少存在于新闻消息来源、新闻文本、新闻工作者、受众以及社会文化等诸要素中。
根据斯契夫勒的观点,完整的效果意义上的“框架”理论,至少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框架”建构(研究媒介框架的影响因素)。二是“框架”设定(研究媒介框架对受众框架的影响)。三是个人层面的“框架”效果(研究受众框架对受众归因、态度、行为等的影响)。四是“作为受众的新闻记者”(研究受众框架对媒介框架的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