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发展了关于国家和私有财产相互关系的思想,进一步形成了明确的公式:“这样一来,国家制度在这里就成了私有财产的国家制度。”[31]
从马克思上述引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正是在1843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中,得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结论。不过这个思想在这里并不像在上面所引用过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表述得那样鲜明,因为在序言中,马克思是从追溯的角度,作为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来阐述的。把马克思后来的这一论述,同与它有关的事实材料加以比较,就可以看出某种“追溯性的差异”。而这种变化使我们更为清楚地,或者可以说“相对地”看到,正是在1843年出现了马克思观点进化过程中的那种特别新的东西。这种原则性的新东西就是关于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结论。
要了解这个结论,从而了解它在唯物史观形成过程中的意义,就应当把它变为我们易于理解的当代的语言,就应当用成熟的马克思主义的术语来表述,马克思自己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就是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