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会称特兰托会议为“第19次公会议”,并认为它在教会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称之为“代表罗马天主教的中兴”。1564年11月,庇护四世根据特兰托会议的决定发布《特兰托会议信纲》。天主教会说:信纲是继《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大纳西信经》[63]之后的最重要的文献,一切信徒必须服从。
特兰托会议针对新教提出的唯信称义和《圣经》是信仰的根据,做出决议:包括新旧约和外典(即《圣经》外传,指《圣经》未收入的公元前后的历史、传奇和启示著作)在内的《圣经》以及不成文的口传教义,都是权威性的,应当受到同等尊重。一些代表反对将口传教义置于同《圣经》同等的地位,质问口传教义包括哪些内容和哪些人的口传。尽管许多人认为是正确的,大会决议仍然重申天主教的传统观点。关于七礼,决议认为都是耶稣创立的,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谴责不经圣礼只凭信仰就能称义和基督教徒皆教士的说法。决议坚持弥撒、变体论、炼狱,甚至坚持赎罪券是正确的,丝毫不让步。
特兰托会议的决议,连在天主教会内部也不能被无条件接受。威尼斯、西西里、那不勒斯、佛兰德尔、葡萄牙、西班牙,甚至德国的天主教诸侯,都有所保留。法国不满决议中不利于王权和民族教会的内容,拒绝以国王的名义公布。波兰国王愿意接受决议,但议会以特兰托会议没有波兰代表为理由加以拒绝。完全接受决议的只有瑞士的几个天主教州。可见罗马教皇和天主教会已经威信扫地到什么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