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士。
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通四以上为乙第。先是,进士试诗、赋及时务策五道,明经策三道。建中二年,中书舍人赵赞权知贡举,乃以箴、论、表、赞代诗、赋,而皆试策三道。太和八年,礼部复罢进士议论,而试诗赋(宝应二年,礼部侍郎杨绾言:“进士科起于隋大业中,是时犹试策。高宗朝,刘思立加进士杂文,明经填帖。”《唐书·选举志》:“永隆二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建言,明经多钞义条,进士唯诵旧策,皆亡实才,而有司以人数充第。乃诏自今明经试帖十得六以上,进士试杂文二篇,通文律者然后试策。”《志》又云:“上元二年,加试贡士《老子》策,明经二条,进士三条。”“及注老子《道德经》成,诏天下家藏其书,贡举人减《尚书》、《论语》策,而加试老子。”)。
明法。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