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连发觉自己出了一身冷汗。“嘿!这么个坏蛋都可以把我气得够呛!”他愤愤然想道,“这受辱之感,怎样才能去除呢?”
他恨不得立刻就决斗,但碰到了个难题:偌大一个巴黎城,哪里去找证人?他没有一个朋友,相识倒有几个,通常交往了五六个礼拜,就各奔西东了。“我这人不合群,这就是报应。”他心里想。最后想起去找隶属前九十六团的退休中尉,名叫黎艾凡的,他常找这可怜虫练习剑术。于连跟他很坦率,如实以告。
“证人我愿意当,”黎艾凡说,“不过有个条件:要是你没把对方打伤,就得当场跟我再决斗一场。”
“一言为定。”于连欣然答应。
他们按名片上的地址,跑到圣日耳曼区的中心地段,去找特·博华西先生。
此时是清晨七点。等当差进去通报,于连才想起,此人 [1] 可能是瑞那夫人的年轻亲戚,在驻罗马或那不勒斯使馆供过职,还为歌唱家谢罗尼莫写过介绍信。
于连已向体貌丰伟的当差递去一张昨天掷给他的名片,外加一张自家的名片。
他和证人足足等了三刻钟,才给领进一间十分气派的厅房,看过去,见一个穿得像玩偶的高个子青年。他脸上的线条,具有希腊式美的完美与无谓。头呈狭长形,漂亮的金发高高耸起,像座金字塔。头发精心烫过,卷曲优美,一丝不乱。九十六团的中尉想:“原来为把头发烫成这德行,这该死的花花公子才叫我们等老半天。”花花绿绿的便衣,家常穿的晨裤,就连绣花拖鞋,一切都无可挑剔,十分精致。他的容貌,高贵而空虚,反映出他思想的合宜与空泛:恰是和蔼可亲的雅范,又是唐突和嘲谑的对头,言行举止的庄重自不必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