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精神胚胎学”有关相似性的论述
在人类个体(包括胚胎发育)与人类种系发展之间,确实存在某种相似性。这种相似性是一种“时间”维度上的相似性。生物学家将这种现象或机制概括为“生物重演律”或“重演发生论”。一般认为,19世纪德国著名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Ernst Haeckel)最早提出“生物重演律”。在1866年出版的《有机体普通形态学》一书中,海克尔在进化论和胚胎学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个体发育史是种系发育史简要而迅速的重演”的思想。他写道:“个体发生就是种系发生的短暂而迅速的重演,它是由遗传(生殖)和适应(营养)的生理功能所决定的。”[1]例如,人类的演化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从最简单的细胞生物开始,先后经历了原生动物、腔肠动物、两侧对称动物、棘皮动物、原始脊索动物、原始有头类、有颚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诸阶段,最后到达人类阶段。而这一切在人类那里,胎儿在母体中仅仅以“十月怀胎”的方式将其迅速地“重演”了一遍!不仅如此,海克尔还将其生物重演律加以推广,提出所谓的“种系发生心理学”,认为重演律对心理学也是适用的。只不过对这方面的研究,他没有完全展开。尽管如此,重演律不失为一个很有启发性的理论。[2]